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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宝鸡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什么条件?宝鸡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关于经济适用房过户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宝鸡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什么条件
1、在宝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未住满5年的家庭,可以以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单价出售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2、按宝鸡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同时由出售人按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3、需要注意的是,尤其是要进行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注意,但是要提醒大家,按宝鸡的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宝鸡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由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取。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公证费较高300元。
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是由本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很多朋友对经济适用房过户不是很了解。本同通过介绍宝鸡经济适用房过户的条件和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为大家分析解释了相关问题,希望大家在购买时事先了解一下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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