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拼团购房88群(135)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71人申请入群

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3 10:07:40

来源: 发改委

分类: 行业动态

53次浏览


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9〕1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高校和中央企业: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先行,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省级政府和试点城市要紧密围绕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重点聚焦完善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人才培养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等任务,统筹开展试点,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

请试点建设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于2019年11月20日前,按要求将推荐试点城市名单(省级政府推荐一个试点城市,直辖市推荐一个市辖区或国家级新区作为试点核心区,计划单列市整体纳入试点)附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和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为统筹做好第一、二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衔接,尽快将改革向全国推开,各地可按《实施方案》要求,自行同步开展省域内试点城市建设培育工作,并认真做好省域内开展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附件:

1.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2.试点建设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2019年9月25日


参考价格:参考均价6500元/㎡

楼盘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九路与渭滨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楼盘电话:4008180066 转 652128

姓名:

手机:

 我已阅读并同意 《楼盘网用户服务协议》


责任编辑: xasongping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