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拼团购房200群(80)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82人申请入群

关注!《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10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惠及全体宝鸡人

发布时间: 2021-08-04 16:19:34

来源: 楼盘网综合整理

分类: 本地楼市

8624次浏览


关于物业的法律、法规等一直在不断完善,不久前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小区业主大会成立难、物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小区维修资金使用困难....这些让业主头疼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01
 三大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业主福音


热点一:小区业主大会难成立

可先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过渡性机构,经业主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党组织在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事项,代行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筹备组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后,所垫付费用从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收益中支出


热点二:物业服务不达标

不得按约定标准收费


新增条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视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履行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基础上,可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高品质、多样化服务。


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等级和标准的,不得按照约定的等级和标准收取费用


热点三: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属于业主共有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侵占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所得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侵占。


利用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应当单独分类列账,独立核算,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02
 严抓消防,惩处高空抛物、占道等不文明行为


针对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车辆进楼入户充电、高空抛物……这些不文明行为,条例明确了处罚标准。

《条例》明确提出了违反规定私拉电线(缆)为电动车辆充电或者电动车辆进楼入户充电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任意倾倒垃圾、堆放杂物、高空抛物”规定,导致消防通道或者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的罚款。


03
 宝鸡物业规定落地难,还应从源头治理


物业规定一直在完善,然而要真正落地却难上加难。不可否认是有一些兢兢业业的物业服务人员,但整体大环境下,物业服务不达标的还是占大多数,老百姓苦不堪言。


新规实施的同时也应建立健全执行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等,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否则,再多的新规也都是摆设。

比如,规定禁止电动车私拉电线(缆)为电动车辆充电,那么社区就必须严格执行人车分流,规定停放区域,同时,统一配备充足的电动车充电设备;


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不达标,不得按约定的等级和标准收费,那么就应公开透明物业服务水平对应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

......


不过,我们也可以看到现在市场上的新盘越来越注重物业服务,“管家式”物业理念屡见不鲜,这也是更多业主关注生活质量,共同导向下的变革,具体如何呈现,还需时间的检验。



真心希望相关部门和物业公司能够对法律法规心存敬畏,群策群力,真正地改善宝鸡的物业服务环境。




责任编辑: baojiadmin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